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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贷款管理不到位负责 原北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一员工被罚

时间:2024-04-10 11:23作者:综合来源:新浪财经 浏览:

  4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(郴金罚决字〔2024〕13号)显示,肖某汉在原北湖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期间,对该单位贷款管理不到位行为负有直接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郴州监管分局对肖某汉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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